2)第105章 此乃天机_我,从西游苟回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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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庭当神仙?贱不贱?”

  众人被青辰这一番问话说的哑口无言,然而不久之后,又是之前那个小孩,说是童言无忌吧,直接就出来怼青辰了:“叔叔,可是我们又不是巫族又不是妖族,投靠谁不都一样吗?”

  嘿,你这话说的……好像是有点道理哈,不过就是太没骨气了点,然而如果真有人族能够争气一点,修炼到金仙级别的高手,或许妖族真的会另眼相看人类。

  当然,也可能只是会觉得有更好的先天道体做屠巫剑了。不过眼下,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青辰被这小子给怼了,就很不爽。

  “喂,小崽子我看你不爽很久了,你一直很跳嘛,”青辰威胁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那小子倒也不怕,“我叫小风。”

  “少废话,大名。”

  “哦,风允诺。”

  青辰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谁?”

  那小孩又说了一遍,“风允诺。”

  好家伙,这到底是个什么地方?青辰实在是有点惊讶了,一下子,这里就集齐了三大人祖,有巢氏和缁衣氏就不用说了,没想到连燧人氏也在这里。

  看来,自己传给他们的地煞七十二变得动点手脚了,不能让他们学会吐焰之术,否则燧人氏长大以后不能发现使用火,那他可能就成不了人族领袖了……

  青辰咳嗽一声,问缁衣和有巢氏,“这孩子,你俩的?”

  缁衣“唰”的一下脸有点红,然后笑嘻嘻地说:“嘿嘿,其实我也想有个孩子,但是他吧……”说着她看着身旁自己的老公,叹了口气。

  这!啥意思?

  看着青辰惊恐的表情,有巢氏明显是有点不爽了,“她如果要生孩子的话,我们这群人就失去了最可靠的帮手,食物来源就得不到保障了。”

  青辰仍然在错愕之中,随后,在他们解释之下,青辰才明白过来,原来现在还处在母系社会之中,虽然已经开始有打猎的行为,但是像缁衣氏这种比较勇敢聪明而且有活力的女性,更多的受到野兽的欢迎,因此是钓鱼捕猎的最佳人选。

  好家伙,这妞也是乐在其中,一点也不觉得有多危险。

  不过既然这样,那就解释通了,他们俩确实暂时还不想生孩子,也就是说,燧人氏不是他俩的孩子,总算原始社会还不是家族制。

  “那这孩子父母是谁呢?”青辰继续问道,问完之后,所有人却支支吾吾的,不说话。

  那小孩风允诺却自己说出来了:“我爸爸妈妈跟着妖族去修仙了。”

  这……青辰瞳孔收缩了一下,看来这些周边的大人还没有让他知道父母被妖族抓走杀死炼剑的事实,甚至他还以为父母是去修仙了。

  想到这里,他又拍了拍风允诺的肩膀。

  那小孩却拨开了他的手,奇怪的问:“你干嘛?”

  “哦,没什么,就是觉得,”青辰说,“小孩,你很有前途,以后发达了,不要忘了叔叔我,那句话叫做狗富贵,勿相忘。”

  别说风允诺,连这些大人都一脸迷惑的看着青辰,不晓得是什么意思。

  青辰摆摆手:“别忙,再等个几万年,等到秦朝末年遇上个叫陈胜的人你们就明白了。”

  “没想到,你还知道后世的事情啊?”这时候,缁衣又兴头上来了,她是真对法术上瘾了现在,“神仙就是神仙,那我在后世会怎么样?”

  青辰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此乃天机不可泄露,除非你做——”

  话没有说完,他心跳都差点停了,因为他发现,周围的所有人,都在用期待的眼神,等着他把后半句话说出来,都想知道,做什么事情,才能知道“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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