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884章 拿了炮灰剧本(二十八)_快穿:变美后,我躺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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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郑,恭喜啊!”

  “哎呀,说起来,咱们小郑可真是个有福气的。”

  “是啊是啊,工作顺利,爱情也美满!”

  “听说还是在XX饭店举行婚礼?”

  “肯定的呀。人家小郑的爱人,可是大院里的。”

  关键是,准新郎居然比准新娘小三岁。

  虽然总说什么“女大三、抱金砖”,但在传统的观念里,世人还是更习惯男大女小,而非女大男小。

  尤其是男方的条件还那么好——

  京城土著,父母都是干部。

  当过兵,还下了海,啧啧,一直都走在时代的前沿啊。

  可郑敏呢,虽然是京大的学生,毕业后还被分配到了报社工作,看着也很不错。

  然而,跟男方比起来,还是差了许多。

  小城市下辖的小县城考出来的,家里就是最普通的小市民。

  郑敏本人呢,长得倒也不错,清秀以上,美貌不足。

  百分制打分的话,也就八十分的样子。

  她最吸引人的,并不是容貌,而是、而是一种——

  唔,文雅的说法叫气质好。

  通俗的话,则是这女人够劲儿,很独特,很、很吸引男人。

  至少郑敏的同学、同事们,都觉得,郑敏就是靠着这股劲劲儿的特质,这才把准新郎迷得晕头转向。

  提前将上帝视角切换到京城的祸水:……迷倒准新郎算什么?

  还有个只对郑敏死心塌地的深情男二呢。

  常爱国简直就是标准的言情网文的深情男二,眼里只能看到姿色普通的女主。

  哪怕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有着顶级神颜,也仿佛瞎了一般。

  为了暗恋女神,他爱屋及乌的独宠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还把自己的亲骨肉拿来给对方当垫脚石。

  仿佛他就是要故意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他对女主的爱。

  玛德,不符合情理且还有病。

  祸水一边嗑瓜子,一边默默吐槽,还一边看着郑敏矜持的跟周围的人寒暄。

  它好心的为郑敏也点了一排蜡:可怜的女主(或是上一代的女主),你的神话注定要被打破喽。

  陛下进京了!

  她可是给你准备了一份大礼呢。

  你说说你也是,既然想极力隐瞒曾经的过去,为什么还要总跟常爱国纠缠不清?

  结婚也要特意写信,还写了不止一封。

  嘴上说着“大家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以后就要各自安好、互不打扰”,结果呢,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子藕断丝连的暧昧。

  那股浓浓的绿茶味儿,隔着信封,祸水都闻到了。

  这位上代女主,估计是习惯了这种吊舔狗胃口的套路。

  她明明已经获得了新的生活,却还不愿失去常爱国这么一个随叫随到、予取予求的王者级备胎。

  一再表示“我的婚礼,你不用来”,可却总用无形的小勾子,勾得常爱国五迷三道。

  “……唉,想当个钓系女海王,却不幸碰到了陛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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