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六十四回 牢_至尊曲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为生,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氏族的领掌管财产的分配。

  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民的生存很难得以保障。

  由于不存在国家组织形式,人民之间的冲突以习惯、血腥复仇的方式得以解决。

  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展,人民开始结成群体,使用磨制或者打制好的石器进行狩猎,产品有了剩余。

  氏族领无偿的占有了剩余产品,于是社会出现了私有制,人类社会出现了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

  人类社会也就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进入到第一个阶级社会。

  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国家组织形式。

  掌握国家权利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国家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

  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牢。

  牢的产生是随着阶级的变化需要而变化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

  因此,监狱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国家的暴力机器之一,是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奴隶制国家的牢是以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主义为目的,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牢是用来关押等待执行刑罚和未决罪犯的地方。

  华夏最早提出创建牢的人是皋陶。他是华夏大地上神话中公正的法官,清脸鸟嘴,铁面无私。

  皋陶有一只獬豸,能知道谁是有罪的人,皋陶审理案件,遇到疑难,就牵来神羊,神羊只触有罪的人。

  皋陶为皋城人,皋陶是黄帝之子少昊之后,乃古六安国始祖,相传为东夷族领,偃姓。

  传说舜时被任为掌管刑法的官。

  禹继位后按禅让制举荐皋陶为他的继承人,“且授政”,但皋陶先于禹而亡故,未继位。后来禹又举荐益为继承人。

  皋陶,与尧、舜、禹同为“上古四圣”,是舜帝执政时期的士师。

  皋陶又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公认为“司法鼻祖”,他的“法治”、“德治”思想,与以后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皋陶文化中的司法活动与法律思想对华夏古代法律文化有着重要影响。

  皋陶还被后人神话为狱神,他辅佐夏禹理政、治水和展生产,并为融合夷夏和后来华夏民族的形成作出巨大贡献。

  禹根据皋陶的品德和功劳而举他为继承人,并授政于他。

  但皋陶未继位即去世,禹便把英、六一带封给其后裔。

  “唉,真是时过境迁,当年连道门法术修炼三要都学了十年才成功的人,现在居然能想办法困缚住我了,真是稀罕啊!”罗睺嘲笑的道。

  “

  请收藏:https://m.dubi8.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