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章 人死如灯灭(求收藏推荐)_魔法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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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樱在洗澡。

  轩一在外面一边等一边放风。

  如果一个人全身都是血污,那肯定要洗很长的时间才能洗干净。

  如果那个人是一个女人,洗的时间肯定要比很长时间更长一点。

  可是如果那个女人一边洗一边哭,那么轩一真的不知道她要洗多长时间才算完。

  轩一在外面等了很久,比他洗的最长的一次澡还要长好几倍的时间,轩一想了一会,决定再等一下。

  他们已经离开了那片战场很远,即使是轩一自己,也很难沿着痕迹追过来。

  赵星铎跑了,当轩一一枪把谢君豪崩了之后。他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可是他不知道,就算他不跑,轩一也舍不得给他第二枪。

  因为这枪一共只有三发子弹。

  一发干掉一个法相境当然不赔,但是如果去杀区区一个致知境,这赔本的生意轩一绝对不会去干。

  枪便是当初鸠三递过来的那个银色的金属盒子。

  当他离开钱梨兄妹在远处潜伏好之后,便从背包中取出盒子打开,然后将其中的零件一个一个重新拼装好。

  其实此时他大可以一走了之,但是最终本着牧羊犬的职业操守,他决定在那里多等上一等。

  他没有看,只是竖起耳朵聆听。

  格物七境,感知,初识,入画,不惑,洞天,巅峰,圆满。

  他独得圆满。

  也是正因为如此,他才敢以格物之境来到这法相满地走,致知不如狗的地方。

  洞天境他另辟的蹊径是五感强化,而到了巅峰境,五感的继续强化让他的感知超乎了任何的动物,所以当他聆听的时候,远处的声音历历在耳。

  原本钱梨兄妹被发现之后他就应该走,他对钱梨所说的让他多多拖延,本意就是让他为自己拖延出逃走的时间。

  可是对方做到了,他却不想走了。

  他告诉自己,如果他们说出自己的名字,那么他便立刻逃走,比最快的兔子跑的还快。

  可是他们没有说,轩一便不能走。

  他只好架起大枪,在远处瞄准谢君豪的脑袋。

  可是他不能开枪,开枪钱梨便必死无疑,因为那个电圈会因为失去控制而爆裂,里面的人便会被烤熟。

  他手中的枪唤做电磁迅雷枪,主要是科技司的那群死宅不起五个字的名字就感觉不舒服斯基,其实通常来说叫它电磁枪就够了。

  这把枪不用火药,不依赖魔法,只依靠闪电的力量加速,子弹在出膛的那一瞬间可以达到十倍音速,几乎是目前人类所能制造的最强单兵科技武器,如果说这把枪真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太贵了。

  它的造价堪比一件顶级的人境灵器,子弹更必须使用特制的钢钉配合能量晶石使用,枪贵倒算了,关键是子弹奇贵无比,以科技司的能力,成品率尚且不到三个百分点,所以就算偶尔配发下来,所给的子弹都是论个位数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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