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十二章 消失和出现的_混在丧尸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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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进化的杨亦,身上爆炸姓的力量,让他几乎不能自我。

  从砸扁的汽车顶上跳下来,非常的轻灵。

  最大的表现,就在于大腿上,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澎湃的力量,杨亦相信,此时只要自己全力奔跑,突破百米五秒不成问题,折合回来,分身每小时的时速,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72公里。

  “可惜,分身丧尸的身份,也没有做到永不知疲倦地奔跑。”

  按照杨亦对分身的了解,全力奔跑的话,也就能维持十来分钟。

  测试了一下,正如杨亦所想的,全力奔跑是不知疲倦,可渐渐速度却慢下来。通过意识上的内视,不难发现大腿的肌肉达到了负荷,无法提供更多的能量。

  而分身用普通的速度奔跑,其实速度并不慢,也在百米七八秒的水平,让幸存者们基本绝望的一个水平了。

  ……

  行走在聚居地的街道上,杨亦明显感受到了聚居地里的气氛有些凝重。

  分身进化的三天里,杨亦一直都是呆在家中,除了吃饭外,都是将意识放在分身上。分身的进化之重要,这可关系到杨亦未来的众多想法,当然是不容有失。

  三天里,杨亦一刻也不敢大意。

  没有出过门的杨亦,自然不会知道三天前张宝仪狂风团队的返回,所带回来的消息,对聚居地有多大的冲击。

  之前人类总是认为丧尸不堪一击,只要给些时间,就可以将它们引出来,慢慢利用各种办法杀掉它们。城市里的丧尸是多,只要付出足够多的时间,拿出磨绣花针的狠劲来,迟早有一天人类可以重返城市。

  但是狂风团队的下场,还有丧尸进化者的出现,击碎了这些梦想。

  想到以后出去狩猎,要时刻面对这些强大无比的进化丧尸,没有人不是头皮发麻。

  很多人感觉到庆幸,在这大半个月里,他们一只进化丧尸也没有碰上,可以顺利地弄到了足够多的粮食,可以好好地活着。他们可是通过了解,知道进化丧尸的可怕,它们拥有让人类望尘莫及的速度,拥有数倍过人类的力量。

  最关键的还是……

  巨力者的可怕,子弹几乎无法给它构成太大的伤害,更不用说冷兵器了。

  也就在这一瞬间,以前市场上无人质问的枪支成了最热门的货物,只要手中有余粮有黄金的,无不是冲向市场上,买上一支枪。只要不是白痴,都可以想得通其中的关节,在面对这些进化丧尸时,用冷兵器除了找死外,人们想不出其他了。

  而拥有一支枪则不同,迅猛者被打成了筛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杨亦来到商业街上,他可以感受到这里进出的人脸上带着一股冷峻。同时……杨亦也看出来了,身上携带着枪支的人出渐渐多了起来。杨亦心里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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